机动车及零部件 — 中国香港
认证简介
出口至中国香港并投放市场的机动车及零部件,需满足香港特别行政区环保、安全、通关及车辆登记的法定要求,由香港环境署、运输署、海关共同监管。内地出口企业需遵守内地出口许可管理要求,2026年1月1日起纯电动乘用车出口需按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。
法律法规
适用的主要香港本地法规包括:
1.《道路交通條例》(第374章)
2.《道路交通(車輛構造及保養)規例》(第374A章)
3.《空氣污染管制(車輛設計標準)(排放)規例》
4.《噪音管制(汽車)規例》
5.《道路交通(安全裝備)規例》(第374F章) 内地监管法规:商务部2025年公告第54号、商办贸函〔2025〕408号,具体要求可登录官方渠道核查最新细则。
技术要求
排放要求:机动车需符合香港法定废气及噪音排放标准,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合规证明或认可实验室签发的排放测试报告,方可申请准入批准。
安全构造要求:整车构造需符合香港车辆构造保养规范,安全带及固定装置、安全玻璃等核心安全部件需满足对应法规标准,需带有符合要求的永久规格标识。
配套零部件需满足整车合规要求,关键安全零部件需保留合格证明文件,配合整车检验核查。
认证流程
香港由运输署主管机动车及零部件认证,环保署、机电署、海关协同监管,执行 UNECE 法规,民用车辆仅限右舵上牌。
整车:
车企先本地备案,提交技术资料申请型式评定;
燃油车需排放核准,电动车审核电池与高压安全;
到港海关报关计税,官方验车合格后登记发牌。
零部件:
安全件可随整车一并合规;
售后、改装零部件需单独提交检测报告,经运输署认证通过,方可进口销售及装车使用。
